當前國內疫情仍呈多點散發、多地頻發態勢,防控形勢依然嚴峻復雜,為科學精準的做好疫情防控各項工作,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關于進一步優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學精準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有效降低疫情傳播風險,鞏固來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最大程度保護人民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限度減少疫情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現就有關事宜通告如下:一、對其他地區推送和我市判定的密切接觸者,執行“5天集中隔離+3天居家隔離”,期間賦紅碼,不得外出,在集中隔離的第1、2、3、5天各開展1次核酸檢測,居家隔離的第1、3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如不具備居家隔離條件,則繼續采取集中隔離,在第6、8天各開展1次核酸檢測。請廣大市民密切關注官方發布的密接人員行程軌跡,如有交集,請進行自我居家健康監測。二、所有市外來(返)烏人員須提前48小時通過微信掃碼登錄“烏海報備碼”小程序進行登記報備,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進入我市,抵達后主動掃碼、亮碼接受工作人員核驗,并配合做好核酸檢測、隔離觀察、健康監測等防控措施。三、對7天內有高風險區旅居史來(返)我市人員,抵達我市后開展“落地檢”,實行“7天居家隔離”,期間賦黃碼管理、不得外出。在居家隔離第1、3、5、7天各開展1次核酸檢測。不具備居家隔離條件的,一律實施集中隔離。四、對7天內有低風險區(高風險區所在縣、市、區、旗的其他地區)和其他地區(高、低風險區之外)旅居史來(返)我市人員,抵達我市后開展“落地檢”,3天內完成2次核酸檢測(第2次核酸檢測應在進入我市后24—72小時內完成),并做好健康監測,不聚集、不到公共場所活動。五、鑒于國內部分地區疫情形勢仍然復雜嚴峻,對從新疆、重慶、甘肅省蘭州市、河南省鄭州市、廣東省廣州市和呼和浩特市等重點地區(動態調整)來(返)我市人員,實行“5天居家隔離+3天自我健康監測”,居家隔離期間賦黃碼管理、不得外出。在居家隔離第1、3、5天各開展1次核酸檢測,不具備居家隔離條件的,一律實施集中隔離。自我健康監測期間不聚集、不到公共場所,并在第3天開展1次核酸檢測。六、對從境外返回人員在第一入境點完成5天集中隔離的,“點對點”閉環管理轉運至烏海,抵烏后嚴格落實“3天居家隔離”管控措施,期間賦黃碼管理、不得外出,在居家隔離第1、3天各開展1次核酸檢測。不具備居家隔離條件的,一律實施集中隔離。七、對往返或途經我市從事生產生活和疫情防控所需物資及郵政快遞運輸保障工作的司乘人員,須由各相關企業、貨主提前48小時向屬地指揮部報備車牌號、計劃抵達時間以及姓名、身份證號、手機號等信息;對未提前報備的一律不得進入;對已報備同時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健康碼綠碼并符合防疫要求的,粘貼封條后放行;對無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抵達后在第一入市點進行核酸采樣,粘貼封條后放行,落實“即采即走即追”制度。所有貨運車輛一律由相關企業、貨主落實“點對點”閉環管理,貨車司乘人員全程不下車,貨物即裝(卸)即走,不得在市域內隨意???。八、全市“兩站一場”、各公路查驗點要嚴格落實“首站負責制”,認真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嚴格查驗進入人員健康碼、行程卡和有關人員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切實做到不漏一人、不落一車。九、對結束閉環作業的高風險崗位(直接接觸進口冷鏈貨物、集中隔離場所、定點醫療機構、發熱門診等崗位)從業人員,實行“5天居家健康監測”,期間賦黃碼管理,第1、3、5天各開展1次核酸檢測,非必要不外出,確需外出的不前往人員密集公共場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十、近期原則上不安排大型宴會、會議、培訓、會展、文藝演出等聚集性活動。確需舉辦50人以上的聚集性活動,要嚴格落實相關程序,提前5個工作日向屬地指揮部進行報備,按照“誰舉辦、誰負責”的原則,制定疫情防控方案,落實防控措施,參加活動人員須掃碼登記、查驗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十一、從嚴從緊落實屬地管理責任,高效運轉指揮體系,實行扁平化指揮,完善平急轉換機制。切實加強網格化管理,統一調配下沉網格干部,督促轄區單位、社區從快從準落實好來(返)人員各項防控措施,做到“應查盡查、應隔盡隔、應管盡管、應報盡報”。十二、從嚴從緊落實行業部門監管責任,全面加強本行業本領域疫情防控工作監管,對出入學校、醫療機構和藥店、賓館酒店、商場超市、農貿(集貿)市場、公安司法監所、養老托幼社會福利機構、賓館、酒店和旅游景區等人員密集場所的人員,要全部查驗健康碼、行程卡和72小時內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要堅持做好進入上述重點場所人員的測溫、掃碼工作,并強化消毒清潔通風。因行業監管不到位造成疫情傳播風險的,依法依紀嚴肅追究責任?! ?/span>十三、從嚴從緊落實單位主體責任,嚴格落實本單位人員和場所的出入管理、核酸檢測、個人防護、測溫驗碼和環境消殺等防控措施。因單位失管失控造成疫情風險的,依法依規嚴肅追究責任。 十四、從嚴從緊落實家庭及個人自我防護責任。廣大群眾要當好自身健康第一責任人,全程接種疫苗,履行好疫情防控義務;養成勤洗手、常通風、少聚集、文明用餐、科學戴口罩、遵守“2米線”、注意咳嗽禮儀、做好清潔消毒等健康生活方式。對拒不配合防疫工作、故意不報或瞞報旅居史和接觸史、故意繞行躲避檢查的人員,將視情節依法依規嚴厲打擊,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根據疫情發展形勢和防疫要求動態進行調整。